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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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措施备案制度
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二、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
(一)、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而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审查具体的安全验算结果,审查是否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字确认,需要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人工挖孔桩桩基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5、支模架、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二)监理工程师在审查以下方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重点对各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强制性标准的合格性以及施工单位内部审批和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核;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负责人审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时,首先应落实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是否到岗,严禁无证上岗管理。专职安全员人数配备要满足政府文件要求。
4、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施工中与方案不符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5、发现不符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或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向专监或总监报告,采取监理指令或通知单的形式督促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向业主或相应政府部门报告处理。同时从承包人的安全保证体系上查找原因。整改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应以工程暂停令的形式进行处理。
6、对承包人编制的各专项方案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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